早强减水剂
早强减水剂掺入混凝土后对人体产生危害或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化学物质不得用作早强剂。含有六价铬盐、亚硝酸盐等有害成分的早强剂,严禁用于饮水工程及与食品相接触的工程。硝类不得用于办公、居住等建筑工程。适用于蒸养混凝土及常温、低温和低温度不低于-50℃环境中施工的有早强或防冻要求的混凝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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